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23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5-26 18:00
工作地点: 巴彦淖尔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杭锦后旗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杭锦后旗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人员23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即1989年5月20日(不含)至2007年5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时,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0日(不含)以后出生(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7.户籍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对于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s://exam.zhaokaocn.com:34118/examinee/hhws,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须达到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ynr.gov.cn)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18:00,逾期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调整或取消的岗位,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应聘人员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至5月27日18:00,规定时间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ynr.gov.cn)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认定具备面试资格,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后达不到2:1的岗位,以资格复审实际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其中专业知识测试70分,结构化测试30分。
(三)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四)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现场加试并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在面试后至确定招聘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可递补一次。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杭锦后旗卫健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明确具体的考察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各招聘单位依据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聘用到放宽条件招聘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以及《公告》和《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5.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三)本公告由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杭锦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8-6623591
附件:
2025年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14.2 KB).xlsx
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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